非洲次区域组织与南苏丹和平进程
发布日期:2025-01-09 作者: 胡二杰 访问量:

进入21世纪以来,非洲次区域组织在推动次区域集体安全合作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譬如,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在西非相关问题上以及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IGAD,简称伊加特)在东非相关问题上的突出作用。其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日益重视,并与联合国、非盟开展了非常密切的合作。

就非洲次区域组织在安全领域的作用而言,东非伊加特组织对于南苏丹和平进程的参与颇具代表性。该组织的前身东非国家政府间抗旱与发展组织成立于1986年,1996年更名为“政府间发展组织”,目前有8个成员国,其宗旨为促进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助力成员国实现和平、安全与繁荣。伊加特对于南苏丹问题参与颇深,体现出东非地区国家在南苏丹和平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伊加特曾在苏丹和索马里和平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参与地区冲突调解的丰富经验。1993年起,伊加特着手调解苏丹北南冲突,曾发布《苏丹内战解决原则宣言》,后者对于推动南苏丹独立具有重要作用;它自2002年起促成苏丹北南双方达成8个议定书,直至2005年1月双方签署《全面和平协议》。2011年11月,伊加特正式接受新生的南苏丹为成员国。

南苏丹内战爆发后,冲突各方在国际社会的敦促下,同意伊加特发挥调解作用。伊加特自2013年12月以来一直在对南苏丹冲突进行调解,其作用获得联合国和非盟认可,被视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2014年伊加特促成南苏丹冲突各方签署了两项重要协议,2018年又着力促成“重振协议”的签署。2018年“重振协议”签署后,考虑到伊加特在次区域事务中的领导作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它监督协议执行情况。伊加特据此在南苏丹设立两个监督机制,即“南苏丹问题联合监督与评估重组委员会”和“南苏丹停火与过渡期安全安排监督与核查机制”,分别负责政治和安全领域的监督。

迄今为止,积极参与南苏丹和平进程的伊加特成员国主要有苏丹、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它们也是“南苏丹停火与过渡期安全安排监督与核查机制”国际观察员的主要来源国。它们均与南苏丹联系密切且直接接壤,具有较强的参与动力。其中尤以苏丹和乌干达两国参与程度最深。伊加特在南苏丹设立的两个监督机制的运转均有赖于国际社会的财政和实物捐助,主要捐助方有欧盟、美国、中国、英国、挪威和日本等。

伊加特在南苏丹和平进程中作用明显,其调解和监督努力取得不少成就,但也受到严重制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伊加特成员国在南苏丹存在相互竞争的利益诉求,并追求各自优先事项。它们均希望增强本国在南苏丹问题乃至地区和平安全事务上的话语权,并有各自不同利益关切。其次,伊加特一些成员国与南苏丹冲突各方亲疏有别。由于它们对南苏丹不同政治派别的特殊影响力,南苏丹和平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制于其相互博弈。其三,伊加特缺乏主导成员国以及为区域和平持续投入的能力。伊加特成员国均为中小国家,比较缺乏具有向心力的主导成员国,处理地区事务的总体效率有限,在整体领导层面达成共识存在困难。

总体而言,伊加特在南苏丹和平进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作为第三方调解者的持续努力值得肯定,但其模式和路径面临能力比较有限、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伊加特参与南苏丹和平进程的案例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非洲次区域组织在维护次区域安全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它们在推动次区域集体安全合作的制约和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有学者提出实现南苏丹和平的“伊加特+”路径,即伊加特充当调解次区域力量平衡的重要论坛,同时需要非盟在地区层面和联合国在全球层面的协调,以及世界大国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