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高速摄像机采购项目2020-YKKTKX-W1008
发布日期:2020-12-16 访问量:

                                               高速摄像机采购项目

                                             (2020-YKKTKX-W1008)

我部拟采购高速摄像机1台,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 月16日-12 月22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

高速摄像机

二、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一)组成

由高速摄像机、配套大光圈长焦微距镜头、配套控制计算机、配套专业控制软件组成。

(二)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高速摄像机传感器单个像素尺寸≥28μm×28μm。

★(2)高速摄像机传感器尺寸≥35mm×22mm。

(3)高速摄像机在不同分辨率对应拍摄速率应满足:1分辨率1280像素×800像素下拍摄速率≥22500帧/秒;2分辨率256像素×256像素下拍摄速率≥188300帧/秒;3分辨率256像素×128像素下拍摄速率≥347500帧/秒;4分辨率128像素×16像素下拍摄速度≥620000帧/秒。

(4)高速摄像机分辨率连续可调。

(5)高速摄像机传感器内存≥72G。

(6)高速摄像机图像深度≥12位。

(7)高速摄像机基于12232SAT标准(增益为1)的灵敏度在黑白模式下≥100000 ISO。

(8)高速摄像机曝光时间精度≤15ns。

(9)高速摄像机可进行像素级极限动态范围曝光控制,且可以在过曝光的情况下进行二次曝光。

(10)高速摄像机支持3G HD-SDI和标准HDMI视频输出。

(11)配套大光圈定焦镜头:光圈值F≥1/1.4,等效焦距等于85mm。

(12)配套专业控制软件能实现对高速摄像机的实时控制与实时数据传输,能够测量运动位移、速度和加速度,能够批量导出PNG、GIF等图片格式文件和AVI、WMV等视频格式文件。

(三)样品要求

(四)实施人员要求

(五)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提供项目软硬件开发及安装调试服务,负责将软硬件运输至购方指定的地点,在该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项目所包含的软硬件模块。确保该项目所描述的软硬件模块功能正常运行。

(六)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6个月内完成供货,供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供应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在中国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需要制造商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我单位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老师电话:87000529、13308447044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