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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管理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4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纪念著名计算机科学家慈云桂教授,弘扬“银河”精神,激励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的优秀学生脱颖而出,为发展我国计算机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特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奖金来自慈云桂教授家庭捐赠和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友好捐赠的收益。
第二条 申请资格
一、凡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在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的学习和科研中表现优秀者均可申请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
二、接受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的奖励,不受已获其它奖励的影响。但学生在同一学历学习阶段,只能获得一次本奖励。
第三条 获奖条件
热爱国防科技事业,品学兼优,在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习成绩优秀,发表了高水平的论文;
二、参加了重大的科研项目,并在项目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获得省部级、军队级或国家级科技奖励;
四、获得专利。
第四条 评奖机构
学校设立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的评审。评审委员会由校、部、院领导及有关专家、教授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五条 评奖办法
一、凡申请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其中研究生由导师、研究生队或教研室,本科生由学员队写出推荐意见。
二、申请书需先经各学院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获奖候选人,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50%以上同意,经校领导审批后,方可获奖。
第六条 奖励名额和金额
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奖励名额3-5名,奖金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第七条 管理
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由学校科研部负责管理,由慈云桂教授家属代表和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监督。
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的日常管理由学校科研部学术成果处负责。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的奖金管理由学校校务部财务处负责。
第八条 其它事宜
学校举行慈云桂计算机科技奖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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